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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美白剂4-丁基间苯二酚的毒理学相关要求

发布时间:2023-06-12 10:35    浏览次数:313

谈及美白剂,就不得不提到美白化妆品。《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将祛斑美白化妆品(本文仅指化学祛斑美白)定义为“有助于减轻或减缓皮肤色素沉着,达到皮肤美白增白效果的产品(含改善因色素沉积导致痘印的产品)”。因此类产品的安全风险程度较高,《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明确其属于特殊化妆品,实行注册管理。祛斑美白类化妆品注册时,祛斑美白原料的选择和配方用量下的安全性,是需要注册人重点关注的,也是审核人员重点审核的。中国当前并没有单独设立允许使用的祛斑美白原料清单,故大部分的注册人会参考中国台湾或韩国的祛斑美白成分清单(正面清单),选择已在正面清单中且有相应有效用量或限量的祛斑美白成分进行申报。

而在日本,除了氧化型染发剂、烫发剂、医药部外品浴用剂和牙膏外,日本厚生劳动省或行业协会官方没有公布祛斑美白组分清单。为保护企业知识产权,祛斑美白组分由企业自行制定原料规格,产品申报时提交厚生劳动省,但不做公开,在获得许可后,相关活性成分资料由申报企业自行管理。美白剂4-丁基间苯二酚,就列入日本部分获批祛斑美白成分清单(表1)中,虽然在国外的使用历史已将近30年,但没有安全限量可参考,所以在中国的注册申报中也常被要求需进一步确认该原料在产品配方中作为美白剂的安全性。接下来,就让小妆和大家一起来了解和总结下,4-丁基间苯二酚作为美白剂的历程和在中国用于祛斑美白类产品中需要重点关注的内容吧!

 

表1 日本部分获批美白成分

 

作为美白剂的历程

1995年,POLA的研究人员Okubo T, Oyohikawa M等人在《J Dermatol Sci》发表研究报道,表明4-正丁基间苯二酚通过直接抑制酪氨酸酶活性以及抑制酪氨酸酶合成而对培养的B16黑色素瘤细胞的黑色素生成具有抑制作用,而不会诱导任何细胞毒性。1998年,POLA的研究人员Katagtri T, Okubo T, Oyobikawa M等人又在第20届IFSCC国际大会发表研究报道同年,POLA将4-丁基间苯二酚(Rucinol)注册并获批成为其核心美白成分,并应用到POLA的美白线产品中。

 

美白功效和安全性研究

随后,也有一些研究人员对4-丁基间苯二酚开展了一系列的研究,尤其是对于这个原料的功效性和安全性研究。2007年,Khemis等人对含有0.3%的4-丁基间苯二酚乳膏治疗黄褐斑的疗效、局部和一般耐受性以及评估目标人群中的皮肤可接受性进行了实验研究。为32名患有黄褐斑的妇女提供了两支相同的含0.3% 4-丁基间苯二酚的乳膏,要求将每种产品分别涂抹于面部一侧,每天两次,共12周。结果表明,患者在使用4-丁基间苯二酚治疗后,皮肤明显变白,并且具有减少发黄和发红的强烈趋势,显示出良好的耐受性和可接受性,未见不良反应。2010年,Sun Young Huh等人对含有0.1%4-正丁基间苯二酚的乳膏治疗黄褐斑的色素减退效果和安全性进行了研究。对20名黄褐斑患者纳入随机、双盲、载体对照、分脸的比较研究,指导患者将0.1%的4-正丁基间苯二酚乳膏或赋形剂涂抹在面部两侧,每天两次,持续8周。结果表明含有0.1%4-正丁基间苯二酚的乳膏治疗黄褐斑疗效快,耐受性好,不良反应轻微且短暂。关于4-丁基间苯二酚的功效性和安全性研究文献,还有很多,数据的查找、收集和使用与否,主要由4-丁基间苯二酚用作美白剂注册时在配方中的添加量来确定的,需要寻找到与添加量同等或大于添加量的人体安全性研究数据来佐证。

 

毒理学试验要求

而4-丁基间苯二酚用作美白剂注册时的难点,在于该原料的毒理学数据。对于没有安全限量的祛斑美白剂,其毒理学试验要求按理解可以参考《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对于祛斑美白类新原料的毒理学试验要求来进行考虑:1)情形1:国内外首次使用的具有祛斑美白应当提交上述第1~12项毒理学试验资料;2)情形4:具有祛斑美白且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证明该原料在境外上市化妆品中已有三年以上安全使用历史的新原料,应当提交上述第1~7项毒理学试验资料。

1.急性经口或急性经皮毒性试验;

2.皮肤和眼刺激性/腐蚀性试验;

3.皮肤变态反应试验;

4.皮肤光毒性试验(原料具有紫外线吸收特性需做该项试验);

5.皮肤光变态反应试验(原料具有紫外线吸收特性需做该项试验);

6.致突变试验(至少应当包括一项基因突变试验和一项染色体畸变试验);

7.亚慢性经口或经皮毒性试验(如果该原料在化妆品中使用经口摄入可能性大时,应当提供亚慢性经口毒性试验);

8.致畸试验;

9.慢性毒性/致癌性结合试验;

10.吸入毒性试验(原料有可能吸入暴露时须做该项试验);

11.长期人体试用安全试验;

12.根据原料的特性和用途,需提供其他项目的毒理学试验资料。

 

虽然4-丁基间苯二酚在境外上市化妆品中已有三年以上安全使用历史,理应是可以只考虑1~7项毒理学试验资料的,但是实际上在注册过程中,审评人员的要求不只是关注到亚慢性毒性。或者在安全评估时,需要采用更多的临床研究、人群流行病学调查以及类似化合物的毒性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从而确定需增加或可减免的相应毒理学试验项目。为此,建议重点查找4-丁基间苯二酚已有的毒理学和人体安全性数据,以补充的数据缺口,从而更完整、更合规地为该原料进行安全评估。

 

已有毒理学数据

当前4-丁基间苯二酚能查到的一些毒理学数据,几乎都是来自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uropean Chemicals Agency,ECHA)的官网,下面为大家汇总相关毒理学数据:

 

类似化合物的毒理学数据

除了确定需补充的毒理学数据缺口外,还需要考虑与4-丁基间苯二酚化学结构相似,功能作用相同的类似原料的安全限量和毒理学数据,以便为4-丁基间苯二酚确认安全限量值做参考借鉴。有苯乙基间苯二酚、己基间苯二酚等,与4-丁基间苯二酚一样,同为间苯二酚的衍生物,且可做为美白剂,已收录在中国《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中。苯乙基间苯二酚,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其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限量:0.5% ,使用目的:美白肌肤,通过抑制酪氨酸酶的活性抑制黑色素的形成。己基间苯二酚与4-丁基间苯二酚一样,在《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只有驻留类产品最高历史使用量1%,若作为美白剂,也是需要进一步确定安全限量的。

经查,己基间苯二酚在澳大利亚政府官网发布的工业化学品评估数据库中可以找到关于该原料的人类健康安全评估报告,报告中有部分关于该原料的毒理学数据:

1.急性毒性:大鼠经口LD50为750mg/kg;

2.眼刺激性:1:10000的稀释液对家兔眼睛无刺激性,1:1000稀释液可引起角膜上皮的弥漫性水肿,随后的2或3小时内出现间质水肿和虹膜充血;

3.致敏性:对豚鼠皮肤无致敏性;

4.遗传毒性:Ames试验结果为阴性;小鼠淋巴瘤细胞试验(L5178Y细胞)结果为阴性;中国仓鼠卵巢细胞的染色体畸变试验结果为阴性;BALB/c-3T3细胞的A31-1-13克隆的细胞转化试验结果为阴性;大鼠肝脏程序外DNA合成试验结果为阴性;中国仓鼠卵巢细胞姐妹染色单体交换(SCE)实验结果为阳性。

5.重复剂量毒性:在13周的F344/N大鼠经口重复染毒试验中获得NOAEL为125mg/kg,但在250mg/kg及以上剂量可引起雄性大鼠的精囊不同程度缩小,表明具有生殖毒性;在102周的B6C3F1小鼠经口重复染毒试验中获得NOAEL为63mg/kg。

 

小结

虽然与4-丁基间苯二酚类似的化合物有找到重复剂量毒性的NOAEL值,但根据《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2021年版)》6.1.7的要求“对于缺乏系统毒理学研究数据的非功效成分或风险物质,可参考使用分组/交叉参照(Grouping/Read Across)进行评估。”,但当4-丁基间苯二酚作为美白剂时,显然其是功效成分,不在可采用交叉参照的范围内。所以在选用该原料作为美白剂时,应当对原料的毒理学数据缺口进行补充,以使产品更好地符合申报的要求。

 

参考文献:

1、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的公告(2021年第49号)

2、《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27号)

3、黄湘鹭 刘 敏 邢书霞 孙 磊.全球化妆品法规中祛斑美白类产品的相关规定[J].香料香精化妆品,2020年12月第6期:91-96.

4、Okubo T, Oyohikawa M, Futaki K, Matsukami M, Fujii A. The inhibitory effects of 4-N-butyl-resorcinol on melanogenesis [abstract] J Dermatol Sci. 1995;10:88.

5、Katagtri T, Okubo T, Oyobikawa M, Futaki K, Shaku M, Kawai M. Novel melanogenic enzymes inhibitor for controlling hyperpigmentation; 20th IFSCC International Congress; 1998. pp. 1–11.

6、A. Khemis, A. Kaiafa, C. Queille-Roussel, L. Duteil and J.P. Ortonne. Evaluation of efficacy and safety of rucinol serum in patients with melasma: a randomized controlled trial. British Journal of Dermatology, 156, 997-1004,2007

7、Sun Young Huh, M.D., Jung-Won Shin, M.D., Jung-Im Na, M.D.,1,2 Chang-Hun Huh, M.D., Sang-Woong Youn, M.D., and Kyoung-Chan Park, M.D.The Efficacy and Safety of 4-n-butylresorcinol 0.1% Cream for the Treatment of Melasma: A Randomized Controlled Split-face Trial;Ann Dermatol. 2010 Feb; 22(1): 21–25.

8、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的公告(2021年第31号)

9、echa.europa.eu/registra

10、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年版)》的公告(2021年 第62号)

1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批准4-(1-苯乙基)-1,3-苯二酚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的公告(国家食药监局公告2012年第71号)

12、Australian Industrial Chemicals Introduction Scheme

13、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2021年版)》的公告(2021年 第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