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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微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07-15 09:46    浏览次数:158

 摘  要

本次调查地块为扬州市杭集镇 E7-24B-02地块,位于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杭集镇,地块东至兴园路,西至三笑大道,南至龙王路,北至规划路。现地块土地使用权人为扬州杭集城建投资有限公司,地块占地面积约为79555.26m2
本地块历史上存在工业企业生产活动:1995-2023年为江苏三笑集团牙刷厂,只涉及牙刷的生产,未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调查期间,地块内建筑物已拆除完成,地块内存在少部分拆除的建筑垃圾。
根据《扬州市E7单元(杭集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方案公示》及提供的《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图则-地上空间规划图》,地块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R2)和服务设施用地(R2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建设用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要求,江苏三笑集团委托百佑生态科技扬州有限公司承担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
根据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内容及对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等内容分析,参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地块存在工业企业生产活动,结合地块周边情况,初步判断本地块存在潜在污染源,需要进行第二阶段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定地块土壤、地下水是否存在污染。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于2024年5月15日-5月29日开展,本次调查采用专业判断+系统布点法,满足《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境保护部 2017 年第 72 号公告):“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阶段,地块面积>5000m2,土壤采样点位数量不少于 6 个”的要求,包括对照点共布设30个土壤点位(点位编号T1~XT26、DZ1~DZ4),7 口地下水监测井(DW1~DW6、DZW),综合现场快速检测仪器PID、XRF筛选、地下水现场情况,共采集27个柱状土壤点位,取土壤样品120组(含12个现场平行);3个表层土壤点位,取土壤样品3组;共取地下水样品8组(含1个现场平行)进行实验室分析,所有送检样品均送往江苏微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土壤分析指标:pH值、7项重金属污染物、27项VOCs、11项SVOCs、丁酮、乙酸乙酯、甲醇、乙苯、甲醛和石油烃(C10-C40);
地下水分析指标:pH值、7项重金属污染物、27项VOCs、11项SVOCs、石油烃(C10-C40)、丁酮、乙酸乙酯、甲醇、乙苯、甲醛和GB/T 14848-2017 中表1 的“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
土壤污染评价结果:地块内土壤pH值范围为7.60-9.14,104个送检土层中共31个土层土壤属于无酸化或碱化,90个土层土壤属于轻度碱化,2个土层土壤属于中度碱化,地块内土壤与对照点pH:7.60-8.38基本吻合。土壤呈轻度碱化原因可能是受企业活动及拆迁过程中建筑垃圾的影响。
所有重金属,VOCs类、SVOCs类等污染物、石油烃(C10-C40)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特征污染物甲醛、2-丁酮有检出,参照河北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 13/T 5216-2020),检出值均低于其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甲醇检出值均低于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推导的特定污染物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甲醇、甲醛、2-丁酮有检出可能是受周边企业生产活动的影响;总氟化物均有检出,检出值均低于江苏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 32/T 4712-2024)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地下水污染评价结果:pH、重金属污染物、VOCs 及SVOCs 类污染物和GB/T 14848-2017 中表1 的“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中的IV类水质标准,可萃取石油烃指标均未超过《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特征污染物甲醛检出值均低于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推导的特定污染物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丁酮、乙酸乙酯均未检出。
 
综上分析,扬州市杭集镇 E7-24B-02地块内土壤污染物含量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规定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